执行异议受理的条件有: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
2.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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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4.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等。
二、执行异议听证会后多久出裁定书执行异议听证会后十五日内出裁定书。异议成立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
找法网提醒您,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执行异议的法律后果1.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不适格,可能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2.利害关系人不提交书面申请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3.提出书面异议的理由不符合法定事由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驳回异议的法律后果;
4.异议不是针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5.案外人请求对标的物解除犟制措施,提供的担保不充分或无效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驳回异议的法律后果;
6.案外人提供担保解除对标的物解除犟制措施存在错误的,可能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