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产过户需要的过户手续如下:
(资料图)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按照要求,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等需要的材料;
3.受理后,审核提交的材料;
4.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房产证过户要多久从受理过户登记之日起算,办理房产证过户登记需要30个工作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房产过户条件有哪些房产过户条件有:
1.房产产权清晰,有房产证,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适房或小产权房;
2.业主健在,有民事行为能力;
3.过户双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者,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