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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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产假的计算规则法定产假的计算规则如下:
1.必须享受的假
(1)产假: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三、女职工产假生育津贴按照什么标准女职工产假生育津贴的标准即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找法网提醒,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1.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2.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