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有效,即属于遗嘱人的那部分有效,属于遗嘱人配偶的那部分无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分割前,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处分。
二、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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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
2.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
(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
进行录音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
三、订立遗嘱不能作为见证人的情形订立遗嘱不能作为见证人的情形大致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找法网提醒,这主要是指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否取得遗产,取得多少遗产会直接影响其利益的人。这部分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由于这些人与遗嘱实际上有着间接的利害关系,其做见证人也有可能会影响见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因而不能作为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