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的意思是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是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
二、公证遗嘱具体有哪些内容找法网提醒您:公证遗嘱具体有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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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三、遗嘱公证需要所有被继承人到场吗遗产继承公证不需要全部家属到场,但是需要法定继承人到场。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