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同意书可以自己签字。本人不能签字或者不适宜签字的,由患者的近亲属签字同意(如配偶、父母、子女等)。找法网提醒,手术后果及相关措施未通过上述途径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对手术造成的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具有过错,即使有患者的签字,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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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术同意书的内容手术同意书有如下内容:
1.患者的基本情况;
2.术前诊断;
3.拟实施的手术方案;
4.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
5.医患双方签字。
不同的病人、不同的病情,主要是手术方案、手术风险的不同。患者一旦签字同意,就享有接受手术服务的权利,提供身体进行手术、支付手术费用、承担手术风险的义务。
三、手术同意书的法律意义手术同意书有如下法律意义:
1.手术同意书不仅有患者的同意,还包含着医师的告知,是双方法律行为。
2.是否手术取决于患者的自愿,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
3.在医患之间设定了权利义务。医方依据同意书享有在患者身体上实施手术的权利。同时,医方也负有提供手术治疗服务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实际上是相同的,因为在患者身体上实施医疗行为既是医方的一项权利,又是一项义务。
4.手术同意书虽然是一种授权行为,但并不意味着它有免责的效力。如果手术同意书中仅对手术风险由患者承担进行了约定,就不属于免除医方责任、加重患者责任、排除患者主要权利,也就不包含医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承担责任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