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精神赔偿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有损害事实的存在。精神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无法用金钱计算,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等受到侵害,企业的名誉被损,威信降低,如果侵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是轻微的,采取其他方法即可消除,则可以不必追究侵权人的物质赔偿责任。
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这与其他损害赔偿是相同的,但精神损害行为有本身的特点,精神损害行为只能是作为的违法行为,不可能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精神损害行为指向的内容必须是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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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必然联系。在精神损害赔偿中,法律规定,行为人对其侵害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负赔偿责任,如果精神损害事实的发生与侵害行为无因果关系,行为人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二、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下列情形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受害者的近亲属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2.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
3.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
4.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
5.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
三、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如下:
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
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
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找法网提醒,提高上述标准的,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