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离婚要求对方赔偿的情形
找法网| 2022-11-27 09:40:09
一、离婚要求对方赔偿的情形

离婚要求对方赔偿的情形包括危害家庭的不良行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包括以下几种: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


(资料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费标准

离婚损害赔偿费标准需要根据如下因素确定: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6.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找法网提醒,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

三、离婚可否要求第三者赔偿

离婚不可要求第三者赔偿。根据我国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也就是说,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中的第三方,不是离婚赔偿的当事人。离婚赔偿的当事人只能是夫妻中的过错一方。因此,离婚不可以要求第三者赔偿。除此之外,离婚也不得要求青春损失费等缺乏法律依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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