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丧葬费剩余部分算遗产吗
丧葬费剩余部分不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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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一般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二、有哪些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下列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1.死者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部分。比如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被继承人生前已赠给他人的财产,以及租借他人的财产。
3.被继承人生前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财产。比如说农民的宅基地、耕种的自留地、自留山等,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也不得作为遗产处理。
4.被继承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被继承人死亡,其保险金就属于指定的受益人所有,不能作为遗产,也不能用来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
三、遗产继承的份额是多少
遗产继承的份额是多少取决于继承人的数量以及是否有遗嘱等因素,如果有遗嘱确认份额的,则按照遗嘱确认的份额继承,反正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找法网提醒您,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