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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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期限是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
二、怎么才能做司法鉴定
1.委托。
2.受理。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5.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8.出庭。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三、司法鉴定有什么要求
司法鉴定的要求是司法鉴定机构之间是平等的、独立的,相互间无隶属关系。找法网提醒您,司法鉴定机构要相对独立,社会鉴定机构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鉴定人必须在鉴定机构执业,鉴定机构对鉴定实施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