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可以做公证吗
遗嘱可以公证,但遗嘱一般并不需要公证。只要是出于立遗嘱本人的真实意愿,并且处分的是立遗嘱人自己的财产,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的,那么就属于有效的遗嘱。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通常需要办理遗嘱公证。如果对遗嘱内容存在着争议,经过协商也无法达成遗产分割协议,就可向法院起诉。
二、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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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遗嘱人可以撤回自己订立的遗嘱吗
遗嘱人可以撤回自己订立的遗嘱。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找法网提醒,遗嘱的变更与撤销分两种:
1.明示。若前后两份有效遗嘱的内容相互冲突,则在后遗嘱撤销变更了在前的遗嘱。但公证遗嘱须由在后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
2.默示。
(1)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2)遗嘱人故意破毁遗嘱的。须注意:破毁公证遗嘱时,须将遗嘱人保存的正本与公证机关保存的原本一并破毁,方可引起撤销遗嘱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