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存在下列情况可能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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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等。
二、如何进行财产保全解除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
2.法院依职权解除;
3.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可以向法院交一份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法院一般要求提供担保,否则不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请求法院解除。
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三、财产保全措施解除需具备哪些条件
1.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
2.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