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找不到人如何办
找法网| 2023-07-10 08:26:03

一、欠款找不到人如何办

欠款找不到人的办法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2.债务上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如果签订合同时,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了保证人,当债务到期时债务人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找法网提醒,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3.直接起诉

人民法院会对法律文书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债务人不出现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欠钱不还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欠钱不还的举证责任按照如下规则分配:

1.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

2.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给被告及借款数额由原告举证。

3.借款是否偿还及偿还数额、时间等由被告举证。

4.被告提出民间借贷关系的,由被告负担举证责任。

三、欠钱不还起诉的法院管辖

欠钱不还起诉的法院管辖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当事人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应当先到约定的法院起诉。

2.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定管辖地法院

(1)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找法网提醒,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可以认定为经常居住地了。

(2)到借款行为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借款纠纷中,出借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借款行为约定义务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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