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人格的否定条件有哪些要素
(相关资料图)
公司人格的否定条件有以下要素:
1.前提条件: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只有合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对法人人格予以否认。
2.行为条件: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具体表现在股东不当使用控制权,滥用法人独立人格,存在规避法律和逃避契约义务的违法行为。
3.危害后果: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
4.因果关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当然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债务时则不得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此时,股东可以提起股东派生诉讼(也叫代位诉讼、代表诉讼)。
二、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含义是怎样的
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含义:在某一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因股东滥用法人人格独立制度,故意逃避责任,据此否认公司在此案件中的独立人格,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维护公平的法律制度。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有哪些
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找法网提醒您,公司资本不足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足,其判断的依据是经营的需求而非法律的具体规定。
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在公司被用来作为回避合同义务的场合,公司的法人人格通常也将被否认。
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利用公司规避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如为了逃税、洗钱等非法目的而成立公司等。
4.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实质是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公司仅仅是股东的另一形象,是股东行为的工具,因而失却独立存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