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起草离婚协议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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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当事人同意登记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3.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及期限;
4.共同财产的分割(找法网提醒您,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住房问题的处理方案;
7.对离婚当事人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8.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协助的义务;
9.其他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的事情;
10.离婚当事人的签名;
11.离婚协议书签订的年月日。
二、离婚协议书要几份
离婚协议书需要一式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婚姻登记部门留一份。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三、该如何签订离婚协议
签订离婚协议应该符合以下条件: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