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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金合同金额的十倍合理吗违约金合同金额的十倍是不合理的,法院不会支持。合同违约金一般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以内合法,如果超过的,违约金数额是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的予以减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并且双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只能起诉。
二、合同违约金是否缴纳增值税合同违约金是否缴纳增值税要区分以下不同的情况:
1.合同已履行,纳税义务已发生,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可以并入销售额开票。
2.合同已履行,纳税义务已发生,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购买方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不缴纳增值税。
3.合同未履行,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没有交易行为,就没有产生纳税义务,没有与交易行为有关的“价款”,自然也就不存在“价外费用”。因此,若合同未履行,作为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不缴纳增值税。
三、违约金与赔偿金有哪些区别违约金与赔偿金有如下些区别:
1.是否写进合同。违约金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只要合同中写进了违约金条款,那么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就要按照合同中该条款的约定给付违约金。而赔偿金的给付是按照实际造成的程度来进行的,无论合同中有无相应的条款。
2.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由于支付违约金的条件是违约方有违约的事实,而不论对方是否存在损失。而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条件不仅是劳动者有违约的事实。但是找法网提醒您注意,违约金在过低的时候,可以适当要求提高或者请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3.数额与实际损失的关系不同。由于违约金是事先在合同中约定的,而赔偿金是完全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