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离婚房产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资料图片)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购房一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并只登记购房者一方的业主名字,那这房产就是购房者一个人的房产。找法网提醒,如果夫妻之间一方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有证据证明属于自己单独举债独立赏还债务,并由自己在不占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单独购买的房产属于购房者个人房产。
2.夫妻之间一方的家长、亲属,出资为一方购买的房产,有声明只归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3.房产证虽然只有一人的名字,但是其实则由两人出资购买或者共同偿还贷款的,属于共同财产。
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是否有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证一般是有效的。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有以下两方面的效力:
1.证据上的效力。因为公证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证明,一旦纠纷发生,公证后的协议就成为特殊的书证,证明力较强。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在审判人员认为没有疑义的情况下,即可将公证后的协议书作为证明事实的证据。
2.法律上的效力。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是该项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之一,如没有履行公证,该项法律行为则没有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