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播报】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可能性
找法网| 2023-01-15 15:54:25

一、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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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可能性主要看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二次离婚起诉法院多久受理

二次离婚起诉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找法网提醒,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离婚起诉开庭多久判决

离婚起诉开庭多久判决取决于适用的程序以及案件的复杂性等因素,总的来说,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的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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