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的形式有哪些方式 环球今日报
找法网| 2023-04-18 06:52:54

一、背书的形式有哪些方式


【资料图】

背书的形式有:

1.限定背书。有些限定背书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而无再次转让的权利。

2.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在汇票上只有签名,不写付给某人,即没有被背书人。

3.记名背书。记名背书必须以银行或公司为背书人,记名背书大都给开证行。记名背书在日常业务中较少使用。

二、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是如何的

找法网提醒您,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三、背书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所有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过程中的签章,不能重叠,并且字迹清晰、完整。

2.银行汇票中的原记载人,也就可以依法更改自己填写的某些可以更改的记载事项。但怎样更改,能否反复更改原记载事项,票据法并未明确规定。

3.银行承兑汇票更改时必须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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