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申请手续
宅基地申请手续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找法网提醒,这三个条件为申请的基本条件,具体的申请条件还应当看各地区的具体规定。
三、宅基地使用证办理材料
宅基地使用证的办理材料如下: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