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具体享有哪些样的权利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具体享有的权利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只规定了其所负的具体义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包括: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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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期间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取保期间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取保期间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什么风险
找法网提醒,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以下风险:
1.行政责任。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2.刑事责任。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民事责任。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