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是怎么提取出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方式是:
1.向在职单位申请,拿到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等有关资料;
2.凭借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提取公积金。
二、公积金还贷款余额不足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公积金还贷款余额不足的办法如下:
1.申请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顾名思义就是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组合起来的贷款方式。
2.先申请商业贷款,再用公积金余额冲抵房贷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放弃公积金贷款,直接申请商业贷款,贷款成功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月供。全部选择商贷的好处是,放款时间相对快些,通常2周-1个月左右就行,只要符合银行相关条件,都能贷到期望额度。不过商贷利率比公积金高一些,如果贷款年限长就需要承担更多利息。
三、不给交公积金怎么投诉
1.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直接向缴存单位提出,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单位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时应同时携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等证据资料,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为职工处理。
4.根据本市公积金缴存规定,对于单位录用或者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辖区公积金管理部门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月足额汇缴公积金。
另外,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的维护不光需要由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督,更需要职工本人的主动关注,定期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注意保存相关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