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照扣分周期按什么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驾照扣分周期按按驾驶证上的日期来。
满12个月即为一个记分周期。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二、驾驶证会被扣分的情形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6.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7.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8.其它情形。
三、对驾照扣分处罚不服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对违章结果不服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两种方式寻求救济。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提出行政复议的时间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