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使用男方的职工生育保险,用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需符合报销条件。
待遇条件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相关资料图)
注意:
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报销标准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照职工所在地级以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
拓展:广州生育医疗费是在医院直接报销吗?
广州生育医疗费结算方式:
职工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经备案后在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相关法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注意:
1.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或者申请拨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具体支付标准由地级以上市相关法规;
2.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