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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签订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有什么作用违约金具有担保和惩罚性的作用。违约金的设立可以使当事人预知不履行的后果。在合同订立以后,当事人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的责任的范围,均能事先了解,而当事人为避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就必须正确履行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违约金可以督促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债权实现。此点也是违约金与传统担保方式相同之处。由于惩罚性违约金的数额较多,且多与违约所致损失无关,故更能有效的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
三、合同违约金与赔偿金有哪些区别找法网提醒您,合同违约金与赔偿金有如下些区别:
1.是否写进合同。违约金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只要合同中写进了违约金条款,那么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就要按照合同中该条款的约定给付违约金。而赔偿金的给付是按照实际造成的程度来进行的,无论合同中有无相应的条款。
2.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由于支付违约金的条件是违约方有违约的事实,而不论对方是否存在损失。而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条件不仅是劳动者有违约的事实。但是找法网提醒您注意,违约金在过低的时候,可以适当要求提高或者请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3.数额与实际损失的关系不同。由于违约金是事先在合同中约定的,而赔偿金是完全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