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包括的内容大致如下: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资料图】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二、建设签订施工合同条件是什么签订施工合同条件如下: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
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三、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1.当事人自行协商
2.第三人居中调解
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找法网提醒,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
4.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