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书遗嘱要不要看见证人
自书遗嘱不需要看见证人,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满足下列条件即有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即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所立遗嘱有效。
(资料图)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形式合法。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见证人需满足哪些条件
遗嘱见证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找法网提醒,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利害关系人包括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或者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这两类人不能作见证人。
三、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哪份遗嘱为准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