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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一直不肯离怎么回事
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一直不肯离的原因不可一概而论,可能是感情未破裂,也可能是出于其他利益。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仍不肯离的,但原告可以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找法网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二、第二次起诉判离婚了,可以不服再上诉么
第二次起诉判离婚了,不服后是否可以上诉要看适用的程序是什么。第二次诉讼离婚,如果是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是二审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是不能上诉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二次离婚起诉法院多久受理
二次离婚起诉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