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退休人员增加
(一)新增退休人员
经审核批准纳入统筹的新增退休人员,退管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端程序“在职变化”模块中点击“在职变化”菜单,弹出“在职转退休”窗口,输入要做人员变化的单位编码和变更职工的养老保险编号,显示出该职工的基本信息和费用信息,审核如下情况:
1、“变动日期”显示的是否是当前月的下月;
2、“在职时工资信息”是否与“退休审批表”上的计发退休费基数一致。
审核确认上述情况符合要求后,点击“确认”按钮,完成“在职转退休”业务。如不符合要求,不能做“在职转退休”业务。
(二)统筹范围外转入
1、成建制统筹范围外转入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转入,参保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转出地社保机构开据的离退休人员花名册。
(3)转出地社保机构开据的离退休人员待遇明细。
2、退管业务经办人员根据转出地社保机构开据的《离退休人员花名册》及《离退休人员待遇明细表》,对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和待遇明细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统筹范围外转入人员纳入统筹审批表》,同财务科核实该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帐户转移金额确已到帐后,报主管副处长审核,经处长审批同意后,办理纳入统筹业务。
二、离退休人员减少
(一)离退休人员死亡
参保单位携带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到退管科办理核减手续。退管业务经办人员根据证明材料在业务端程序“离退变化”模块中点击“退保”菜单后,弹出需要做退保的人员信息,核对该人员信息无误后,选择退保原因,在“丧葬费”一栏中输入丧葬费金额。参保单位申报当月下拨表时,在单位端清除此人所有费用项目中的数据,在“其他费用”中输入丧葬费金额。在申报第二个月的报表时,在单位端程序中的“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中,点击“注销”按钮,将此人注销。
(二)转出统筹范围外
参保单位按省、市有关法规办理成建制转移或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因特殊情况转出统筹范围外,退管业务经办人员按照有关法规,打印《转出统筹范围外的离退休人员花名册》及《离退休费用明细》。由稽统科在养老保险业务端程序中统一做“人员变更”处理。
三、相关资料存档
将处长签字的《统筹范围外转入人员纳入统筹审批表》、《社会保险登记表》、转出地社保机构开据的《离退休人员花名册》及《离退休人员待遇明细表》、死亡证明及相关资料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