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呢?秦皇岛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法规:一级伤残为27个月;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一到四级伤残津贴:
以本人工资为标准,一级伤残90%,二级伤残85%,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5%,按月领取。
生活护理费:
以本统筹地区上年度社平工资为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3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按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法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按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法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标准为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
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内20元∕天∕人,统筹地区以外35元∕天∕人。
住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住宿费用,省内60元∕天∕人,省外115元∕天∕人。
交通费用: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用,市内交通补贴15元∕天∕人,火车票、长途公共汽车、飞机等交通费用实报实销。火车要求乘坐头等席以下坐位、乘坐火车卧铺和飞机的需报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同意。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主要内容:
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5—6级工伤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法规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4.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已参加泰皇岛市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且经过泰皇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医疗期满后申请工伤待遇时需提交的材料:
1.劳保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原件一份;
2.工伤职工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医疗费收据原件(工伤职工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一致),门诊病历、门诊诊断书,住院介绍信、住院病历,住院诊断书;治疗明细单,各项检查项目的报告单(复印件);
4.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的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住院治疗审批表》或《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检查治疗审批表》;
5.工伤职工外地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统筹地区外市内乘坐交通工具票据、长途公共汽车票、火车票,住宿费用发票(票据需提供原件);
6.工伤职工评残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告知书原件,鉴定费发票(原件),《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盖公章)、《秦皇岛市工伤职工申领一次性工伤待遇回执表》;
7.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解除合同书;本人提出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请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盖公章)、《秦皇岛市工伤职工申领一次性工伤待遇回执表》;
8.交通事件,必须出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赔偿协议,经法院判决的,要出据法院的判决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因工死亡职工申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提供的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工亡职工的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盖公章);
4.劳保部门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确认材料;
5.供养亲属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关系证明
供养亲属抚恤金从工亡职工工亡的次月起计发。
6.《秦皇岛市工伤职工申领一次性工伤待遇回执表》
外省农民工工伤待遇一次性结清的需由本人或者家属提出申请,并与单位签订一次性结清协议。
注:因报销材料上交后,需归档封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进行评残的,在提交材料前,请务必自行复印好评残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属业务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2.业务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登记
3.初审责任人提出初审
4.集体研究,科长复核
5.主管主任审批,告知企业
6.科长生成相关《待遇拔付表》,初审责任人、科长确认签字盖章
7.主任或主管主任审批
8.财务科支付
9.办理结果报公开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