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不见了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找法网| 2022-11-09 16: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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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房合同不见了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合同不见了房东不退押,首先你要找出当时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你缴纳了押金的相关证据。其次,押金的定义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只要你没有造成损害房屋租赁合同丢失与房东是否退还押金是无关的。你可与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权。

二、房东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况

房东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况大致如下:

1.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交纳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剩余的押金在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扣除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三、租房到期要提前一个月搬走吗

租房到期不需提前一个月搬走。《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因此只需要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搬走即可。找法网提醒,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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