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新动态:合同定金的数额
找法网| 2022-11-09 08:36:06
一、合同定金的数额

合同定金的数额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民法典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资料图)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的分类

依定金的目的和作用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债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这种定金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

2.证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为债之成立的证明的定金。

3.违约定金,其性质和作用与违约金相同,都具有间接地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

4.解约定金,这种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价,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其丧失定金所有权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用双倍返还定金来实现合同的解除。

5.立约定金,是在订立合同前而交付的定金,其目的或效力在于保证在此之后订立正视合同。

三、合同定金与押金有什么区别

合同定金与押金区别在于:

1.定金是金钱担保,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

2.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民间交易形式;

3.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而订金的数额没有限制。

分享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