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追诉期是指什么
找法网| 2022-11-09 09:35:15
一、有效追诉期是指什么

有效追诉期是指依照刑法规定对犯罪或者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限。找法网提醒您,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的,不追究法律责任;已经追究法律责任的,予以撤销。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根据刑事法定刑罚的轻重而定。

二、有效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如果法定最高刑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资料图片)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追诉期过了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追诉期过了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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