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焦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有哪些
找法网| 2022-11-09 19:57:29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有如下几项:


(资料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签了劳动合同算正式工吗

签了劳动合同不一定算正式工。若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是正式员工。找法网提醒,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

三、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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