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最长期限
找法网| 2022-11-09 17:47:46
一、破产程序最长期限

破产程序最长期限并没有法律明文限制,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法律只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的时间进行了限制,《破产法》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二、破产公司的债务怎么办

破产公司的债务需要经过清算组清算后再用破产企业的财产偿还,并且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债务偿还。找法网提醒,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也就是因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费用,比如破产案件中产生的诉讼费等,以及共益债务,是指为了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针对债务人财产发生的债务,比如为了让债务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等。在支付完这些费用后,在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


(资料图片)

2.是破产欠缴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才是普通的债务,也就是在经营过程中所欠的货款、借款等等。

三、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破产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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