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只对审理结束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交通肇事罪是怎么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属于交通肇事罪。找法网提醒,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资料图)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怎样才算交通事故要符合下列条件才算交通事故: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3.在运动中发生,即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
4.有事态发生,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即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