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二、假释申请书怎么写比较好假释申请书要写明如下内容比较好:
(资料图)
1.罪犯本人的基本情况和案由: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因何罪被处以何刑罚。
2.罪犯本人自入监(或上次减刑)以来的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此部分要实事求是地写,言辞要恳切。
3.假释所依据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比如在写申请理由时,服刑人员可将自己的悔过之心充分地表达出来,并说明自己在监狱中积极的表现。
三、假释考验期的考查内容假释考验期的考查内容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构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构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找法网提醒您,经过考察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犯新罪,也未发现有其他应予撤销假释的法定情形的,假释考验期满,就应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由负责考察监督的公安机关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