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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统一设定为25年。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各统筹地区的最低缴费年限不统一,最长的为25年,最短的为10年。
提高最低缴费年限主要影响两类人群,一是快要达到或是已经达到过去最低缴费年限的,即将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人群,按照新方案他们将继续缴费;
二是低收入和收入不稳定的灵活就业人群,他们参加医保后想尽一切方法缴够了最低缴费年限,提高年限之后会增加他们的负担。
对于大部分年轻人和收入较高的人群来说,提高缴费年限影响不大。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必须要参加的两个险种,但这两个险种都有各自的主管部门,在缴费法定方面也都有不同的要求。比如,保险缴费年限。
基本养老保险有全国统一的缴费规则,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只要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并且达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
医保缴费年限不同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它没有全国统一的医保缴费年限法定,养老可以退休,但医保退休不一定能退休,原因就在于医保缴费年限的最低要求比养老保险要求高。
由于我国的基本医保目前还处在地级统筹水平,不但各省对于缴费年限要求不一样,就连一个省的不同城市之间,对于缴费年限的要求也不统一。